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

本报记者 杜雨萌

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进行了系统部署,并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履行“双碳”有关协调职责,强化任务调度和督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统筹建立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和项目节能审查要求。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背后,是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进一步转变,旨在通过抓住“碳排放”这一“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据国家节能中心主任刘琼介绍,自“十一五”以来,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逐步建立起能耗双控制度,并以能耗约束性指标为核心,建立了统计核算、节能考核、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监察等系列制度。从实践来看,能耗双控制度有效缓解了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能源保障对外依存度高等问题,助力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3年,中国以年均约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约6%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约26%,节能降碳成效举世瞩目。

“我国作为人口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大国,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能源需求和碳排放刚性增长压力大,既要有效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又要合理控制碳排放总量,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同时,当前世界经济和能源格局深刻演变,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不断加快,更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快制度创新、不断强化制度供给。”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看来,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保障。

据吕文斌解释,碳排放双控制度与能耗双控等制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碳排放双控制度在关键指标设计上实现由能向碳的转变。另一方面,碳排放双控制度从国家、地区、行业、企业、项目和产品等不同层面,在能耗双控制度体系基础上进行了继承和创新,并注重制度措施的衔接,确保形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制度合力。

为此,《方案》明确了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等六方面15项重点任务。

“总的来说,《方案》既从国家、地方和行业等宏观层面入手,又从企业、项目和产品等微观层面切入,提出了一体推进‘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制度体系,为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指明了工作方向。”刘琼认为,后续,要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碳双控能力建设。将碳排放管理要求全面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内部考核评级等激励约束制度。中央企业、龙头企业等也要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制定碳排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断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国际竞争力。

吕文斌也提醒,在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过程中,要处理好制度约束和激励机制的关系。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设,既要确保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约束性目标任务,也要保留一定弹性和灵活性,适应经济周期性波动、技术创新和产业格局发展变化不确定性等新形势。同时,要聚焦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颠覆性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等,着力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保障,有效发挥碳排放双控制度对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编辑 屈珂薇 姜楠)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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