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文湘 见习记者占健宇)近日,极兔速递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华星集团、公司以及公司若干成员公司,与包括若干银行及金融机构在内的原始贷款人签订融资协议。其中华星集团为借款人,公司以及公司若干成员公司则是担保人。
根据融资协议,原始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定期贷款融资,其中包括最高6.74亿美元(约47.99亿元人民币)融资,最高13.62亿港元(约12.43亿元人民币)融资及最高人民币28.71亿元的境外人民币及境内人民币融资,期限自首笔贷款发出当日起计36个月。根据最新汇率测算,三笔融资合计约89亿元人民币。
极兔速递方面表示,根据融资协议,此次获得的贷款应由华星集团按照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用作其现有债务的再融资,以及一般企业及营运资金用途。
此外,该公告亦指出,根据融资协议,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李杰不再直接或间接行使或控制行使单一最大比例表决权,或不再有权就公司的运营、管理及财务政策发出指示,以及如果融资协议项下的绝大部分贷款人要求并发出不少于10个营业日的通知,则融资协议项下可用的贷款额度将予立即取消,每笔可供进一步使用的融资将予立即终止,所有贷款、应计利息及其他款项将立即到期应付。
(编辑 王江浩)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