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公司年内发布113份被立案调查相关公告

本报记者 桂小笋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9月23日记者发稿,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累计发布了113份被立案调查相关公告。

从被立案调查原因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仍占较大比重。在上述113份公告中,有65份提及被立案调查对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约57.5%。其他原因主要包括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

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说明一些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疏漏,这些疏漏不仅会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还会对公司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今年以来已经出现了两次以上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例如,庚星股份在今年先后发布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ST中泰也在今年多次发布公告表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些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值得警惕。例如,“蹭热点”造成股价异动、重要信息被隐瞒、控股股东自身涉嫌违法违规等,“以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例,ST旭电、ST旭蓝即是这类现象的代表案例。作为‘东旭系’的两家上市公司,被曝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巨额资金,两家公司也在今年先后发布被立案调查相关公告,且这两家公司今年均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次。”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保护问题需要格外关注,我们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首批ST旭蓝案件投资者的索赔材料,被告除了ST旭蓝之外,还包括相关审计机构。”王智斌说。

此外,通过梳理上述113份公告内容可知,除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以外,上市公司高管或实际控制人等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据了解,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被称为“关键少数”,这类人群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行为之所以受到投资者的重点关注,在于其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利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要堵住这些漏洞,让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发挥正面作用,可以从多个角度‘织网’。例如,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关键少数’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同时,还可以借助第三方或外部监管力量,对公司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只有通过综合施策,多方共同发力,才能更好地保障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稳定运行。”詹军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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